各科室:
根据益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人员奖励的通知》 (益民字[2015]4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益民办函[2018]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
报考人员的报名费、资料费、交通住宿费由单位负责报销,所有费用均先自行垫付,再走报账程序。
二、一次性奖励标准
对历年来直至2020年前取得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取得社会工作师证的奖励20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奖励1500元,对取得了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后又取得了社会工作师证的,就高、不重复奖励。自2018年5月1日起,取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奖励性绩效基数。
三、工作安排
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并安排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6日